什么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时间:2021-12-02 21:42:03 投诉/举报

我们是如何从辩证法滑向形而上学的?

德国古典哲学是继法国唯物主义之后,在欧洲大陆上最流行的的哲学思潮,它最终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得到了完成。

恩格斯说:“它最大的功绩,就是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为什么说“恢复”呢?因为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过程,在古希腊哲学那里,大部分的哲学家都是辩证论者,其中亚里士多德就已经研究了辩思维的主要形式;但近代哲学却日益陷入所谓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中,18世纪的法国人几乎全都被这种思维方式所支配,直到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形成后,辩证思维方式才得以恢复,为了说明辩证思维方式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差别,我们需要作出一番考察。

首先,我们的思维所考察的对象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这三个领域。但我们观察这三个领域的时候,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必定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存和消逝。用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话说就是:“我们踏又踏不进同一条河,我们存在又不存在。”“一切都存在而有又不存在,因为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生成和消逝”,这种原始的、朴素的世界观认为世界处于无穷的联系与流变状态之中,这就是朴素的辩证思维。这种思维正确的反映了现实世界,但它也有着明显的缺陷,它只是对整体、总画面的一般性质进行把握,还不足以说明构成整体的各个细节的关系,缺乏关于细节的认识。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

为了认识细节,我们不得不把它从思维所考察的三个领域中抽出来,进行专门的研究,利用分析的方法,考察细节的特性、特殊的原因和结果等等。这样对整体进行思维的朴素辩证思维就变成了对细节进行研究的机械思维。这首先是自然科学和历史学的任务,自然科学不但要研究整个自然界,还需要研究自然界内的各种现象、各类物质,历史学不仅要研究整个时代,还要研究时代中的某些特殊事件、特殊人物。

自然科学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把各个自然过程和自然对象分成一定的门类,对有机体的内部按其多种多样的解剖形态进行研究,正是最近400年来在认识自然界方面获得巨大的进步的基本条件。

在历史学方面的研究也类似,东方早期的史书《春秋》《左传》《尚书》《战国策》都是一些笼统的整体史观,直到《史记》出现,才分出了本纪、世家、列传和志、书、表;西方普鲁塔特的《希腊罗马名人传》采用比较立传的方式来写作,也改变了希罗多德《历史》与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笼统。

这种注重于细节的思维方式在运用到极端之后,不仅倒末为本,把细节当作比整体更重要的东西,甚至还遮蔽了整体。它给我们留下一个习惯——把各种自然物和自然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宏大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从运动的状态,而是从静止的状态去考察;不是从它们看做本质上变化的东西,而是看做固定不变的东西;不是从活的状态,而是从死的状态去考察。这种考察方式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植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精神世界中的认识论是由自然观与历史观共同决定的。

辩证法的复兴

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事物及其概念视为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别地加以考察的、固定的、僵死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它最大的缺陷就是缺乏矛盾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在他们看来,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就不存在;同样,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自身又是别的东西。正和负是绝对相互排斥的;原因和结果也同样是处于僵硬的相互对立中。

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特点来看,因为它只考察细节而缺乏对整体的认知,因此它必定是在很有限的范围内、在严格的前提条件下才能成立,也就是说“它是合乎常识的”。然而常识一旦跨入更为广泛的领域,就会遭到惊人的变故。

德国古典哲学从精神思维领域中解释了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矛盾,康德率先提出了二律背反,虽然它相比于黑格尔的矛盾论来说,还是相当贫乏的东西,但它成功揭露了命题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此外,康德早期还用星云假说把牛顿的稳定太阳系和太阳系永恒存在理论改造成历史的过程,终结了不变论在天文学领域中的地位,将运动的观念引入自然科学中。在黑格尔的哲学里,概念不是固定不变的,相反概念无时无刻不处在流变之中,从一个范畴到另一个范畴,甚至同一个范畴之中也存在着两极性的矛盾。当我说“某物”时,同时也就说出了“他物”,因为任何“某物”都是其他事物的“他物”;当我说“结果”时,“原因”也包括在内了,因为这个“结果”就是下一个结果的“原因”;黑格尔的哲学证明,形而上学中所谓的根据律、同一律、相异律和排中律都是一些粗陋的同语反复,它们不过是一个矛盾律的各个部分而已。德国古典哲学利用辩证思维批判了形而上学思维,从思维领域中复兴了辩证法。

证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具有局限性的另一个方法、也是最有力的方法是现实生活中的实践,恩格斯说:“自然界是检验辩证法的试金石,而且我们必须说,现代自然科学为这种检验提供了极其丰富的、与日俱增的材料,并从而证明了,自然界的一切归根到底是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发生的。”现代自然科学证明任何一个有机体在每一瞬间都既是它本身,又不是它本身,因为有机体无时不刻不处于新陈代谢之中;在进行精细的考察之后,我们还会发现,任何事物中都存在某种对立的两极,“例如正何负,既是彼此对立的,又是彼此不可分离的,而且不管它们如何对立,它们总是相互渗透的。”这种思维方式就是矛盾分析法,它是辩证思维的核心。

黑格尔的辩证法

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不同,辩证思维是一个更为全面、更为广阔的思维方式,它的特点表现为“辩证法在考察事物及其在观念上的反映时,本质上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联结、它们的运动、它们的产生和消逝方面去考察的。”所以马克思说:“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这种用联系的、联结的、运动的辩证思维观念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第一次得到系统的完成,“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伟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说,在黑格尔之前,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哲学家也提出过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但他们要么是在自然领域承认它,要么是在思维领域承认它,只有黑格尔把它贯彻得更为彻底,同时在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中坚持了辩证法。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把自然界视为一个处在辩证法发展的运动中,《逻辑学》揭露了概念范畴之间的辩证转换,《历史哲学》和《法哲学》则把历史视为人类本身(世界精神)的发展过程,而不再是乱七八糟的、被理性唾弃的暴力行为。

辩证法大师黑格尔

可是黑格尔虽然坚持了辩证思维,但他没有实现辩证思维的任务;他认识了辩证法,却没有使用好辩证法。辩证思维的任务在于要透过一切迷乱的发展现象以便探索这一过程的逐步发展的阶段,并且透过一切表面的偶然性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性。黑格尔的辩证法既没有正确的认识发展阶段,也没有正确的揭示发展过程的内在规律性,而是用“绝对理念”来作为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把问题给搪塞了过去。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式提出自然、社会和精神都是一个不断产生和消逝的过程,但它没有在特殊领域里揭露这个过程的规律,也没有说清楚世界为什么是生成和消逝的?更没有揭露这种生成与消逝的规律性。

黑格尔的局限性主要是由三个原因造成的,一、黑格尔是一个哲学家,是一个思维着的人,所以他必然要受到自己有限知识的限制;二、他的知识同样受限制于他所处的时代;三、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妨碍了辩证法的彻底贯彻。前两个原因是客观的,最后一个原因则是主观的,恩格斯说:“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就是说,在他看来,他头脑中的思想不是现实的事物和过程的或多或少抽象的反映,相反,在他看来,事物及其发展只是世界出现以前已经在某个地方存在着的‘观念’的现实化的反映。这样,一切都被头足倒置了,世界的现实联系完全被颠倒了。”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就是一种“观念”,他不是从自然界、社会和精神从去解释辩证法规律,而是要求自然界、社会和精神的发展必须符合辩证法这种“观念”,所以就回避掉自然界、社会和精神为何会存在辩证发展的规律问题。因此马克思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是马克思唯物的辩证法与黑格尔唯心的辩证法的区别之处。

同时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还有十分荒谬的逻辑矛盾,例如,一方面黑格尔以历史的观点作为基本前提,说历史是一个无穷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永远也无法穷尽绝对的真理;但另一方面他又硬说自己的哲学就是这个绝对真理的化身。特别是在晚期的《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的这种保守的实证主义元素表露无遗,他并没有彻底的贯彻辩证法。

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辩证法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与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思维方式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在历史发展的新阶段上,辩证唯物主义成功地克服了这两方面的缺点,建立起全新的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恩格斯说:“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做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这样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与任务也就确定了下来,唯物辩证法不仅要澄清形而上学与唯心辩证法在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中的错误,说明历史的发展过程,而且还要揭露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及原因。

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了唯物辩证法

与形而上学的自然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自然观认为自然界不是一个沿着狭小的圆圈循环运动的整体,而是存在着不断向上发展的历史,无论是有机界还是无机界,都存在着各种形式的辩证运动。讨论辩证自然观的问题出现在《反杜林》第一编的《自然哲学。时间和空间》《自然哲学。天体演化学,物理学,化学》《自然哲学。有机界》以及《自然哲学。有机界(续完)》之中。

与历史唯心主义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自从阶级社会产生之后,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阶级斗争是基于物质利益的斗争;这些相互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是时代经济关系的产物。每一个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是由观念形式所构成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历史问题归根到底要从整个基础中来说明。讨论辩证历史观的问题出现在《道德和法。永恒真理》《道德和法。平等》《道德和法。自由和必然》乃至第二编和第三编的所有章节中,是马克思主义的关键点。

与唯心主义的认识论相反,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建立在普遍的唯物主义原则之上,用辩证的思维来认识对象。不再是用不变的、固定的、孤立、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去考察事物,而是用联结的、运动的、发展的、不断产生与消逝的、矛盾的思维方式去考察事物;不再是把辩证法运动当成某种“观念”的产物,而是力求从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中发现辩证规律。谈论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的问题出现在《分类。先验主义》《世界模式论》《辩证法。量和质》《辩证法否定的否定》之中。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辩证法的发展并没有停止,而是继续发展着。列宁写作《谈谈辩证法问题》,第一次提出了辩证法的核心和本质就是对立统一;毛泽东写作《矛盾论》,第一次系统的论述的“对立统一”的方方面,这点我们留待以后再谈。